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标准符合性检测机构评审合格机构公示

放大  缩小 日期:2016-12-23     来源:交通运输部    作者:中国汽车材料网    评论:0      
核心提示: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5〕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5〕18号)要求,我部委托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对申请成为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标准符合性检测机构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赛宝实验室/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 组织实施了专家评审。现对已通过专家评审,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接收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反映。联系人:闫剑宇,电话:010-65293435,传真:010-65292740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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