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中,根据《方案》中第三大项第一条第四款:推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扩大开放。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吸引海外电信运营商通过设立合资公司,为在京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精心组织,大胆实践,在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方面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服务业开放发展、创新发展提供示范引领。
编辑点评: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方案》中,我们通过“推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扩大开放”这一条主要任务可以看出,国家将在智能驾驶、自动驾驶领域中开始寻求新的发展,为在新一轮的智能交通运输发展中提供有利于企业的指导思想,并积极支持北京市深化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