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载客车辆《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管理要求》符合性情况公告发布

放大  缩小 日期:2018-06-08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评论:0      
核心提示:【公告】《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发布
  绿色制造是“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方向之一,但目前我国的制造业尚未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发展模式。对于汽车制造业来说,汽车产品有害物质的回收和再利用一直都是行业关注的重点。目前,我国70%的汽车企业已经开始建立有害物质和回收利用率管理体系,铅、镉、六价铬、汞、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等有害物质含量的达标率约在90%。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管控力度不够、拆解技术缺乏、无法实现从源头进行有效控制等问题。
       为进一步推行生态设计理念,工信部于2015年6月1日公告发布了《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强化汽车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选择、加工技术工艺等全过程推进绿色制造,开展绿色产品评价,发布绿色产品目录,引导绿色消费。2016年5月3日,工信部发布首批《载客车辆(M1类)车型的国家标准符合性情况名单(第一批)公告》。随后定期通过公告向社会披露汽车有害物质使用和可回收利用率达标情况,从政府监督角度促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落实,从而实现汽车行业绿色发展。
        

       近期,工信部公布了最新一批公告: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七批)。具体请下载附件:

   附件: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七批).doc
 
标签: 回收 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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