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一)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新材料”或“标的公司”)51%股权。(二)主要交易对方本次交易的意向交易对方为鑫海新材料部分或全部股东,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三)交易方式公司通过支付现金、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与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鑫海 新材料的部分股权,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四)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鑫海新材料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制造业,主营业务为镍合金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开发、利用、转让。(五)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公司拟收购标的资产控股权,并拟采用现金购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现 金购买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结合等方式实施前述收购,交易价格最终参照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结果, 并由公司和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推进重 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与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初步接触并签署《合作备忘录》;2、以招标方式选聘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律师事务等中介机构;3、组织上述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4、与交易相关方进行沟通、谈判、协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 并与主管部门进行咨询、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重大事项;5、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交易对方之一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在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的相关工作 在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公司及相关各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证 券简称:太钢不锈,证券代码:000825)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开市时起停牌,并 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2018 年 4 月 21 日、4月 28 日、5 月 5 日、5 月 12 日、5 月 19 日、5 月 26 日、6 月 2 日、6 月 9 日、6月 23 日、6 月 30 日、7 月 7 日、7 月 21 日、7 月 28 日、8 月 4 日、8 月 11 日、8 月 18 日、8 月 25 日、9 月 1 日、9 月 8 日、9 月 29 日、10 月 20 日、11 月 3日、11 月 17 日、12 月 1 日、12 月 15 日、12 月 29 日、2019 年 1 月 16 日、1 月30 日、2 月 20 日、3 月 6 日、3 月 20 日、4 月 3 日、4 月 17 日、5 月 6 日、5月 18 日、6 月 1 日、6 月 18 日、7 月 2 日、7 月 16 日、7 月 30 日和 8 月 13 日、8 月 27 日、9 月 10 日、9 月 25 日、10 月 16 日、10 月 30 日、11 月 13 日、11月 27 日、12 月 11 日、12 月 25 日、2020 年 1 月 9 日、1 月 23 日、2 月 14 日、2 月 28 日、3 月 13 日、3 月 27 日、4 月 11 日、4 月 25 日、5 月 14 日、5 月 28日、6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2018-017、2018-018、2018-020、2018-022、2018-025、2018-026、2018-027、2018-033、2018-037、2018-039、2018-044、2018-045、2018-046、2018-047、2018-049、2018-050、2018-054、2018-055、2018-060、2018-063、2018-071、2018-072、2018-073、2018-078、2018-082、2019-001、2019-005、2019-010、2019-011、2019-012、2019-013、2019-016、2019-033、2019-037、2019-040、2019-041、2019-042、2019-045、2019-046、2019-048、2019-049、2019-064、2019-065、2019-068、2019-073、2019-075、2019-076、2019-077、2019-078、2020-001、2020-003、2020-004、2020-005、2020-006、2020-009、2020-010、2020-027、2020-029、2020-033、2020-034);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2018 年 6 月16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2018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5);2018 年 7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2018 年 9 月 17 日披露 了《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8)。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自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组织及推动相关各方展开工作,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过程中,公司与国资监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汇报和沟通,与本次交易相关方进行了多次讨论,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论证。
本次交易各方经过充分协商和审慎研究,鉴于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的估值以及资产范围存在较大分歧,并综合考虑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双方的合作现状,以及交易对方对镍电业务的后续安排,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四、终止筹划的决策程序
2020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终止筹划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相关违约责任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未确定,公司尚未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亦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经过公司审慎研究并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不存在违约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签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协议,各方相互之间 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承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风险提示及其他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0 日
在此之前,2020年6月4日,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楼阳生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德荣举行工作会谈,就深化合作进行深入交流。中国宝武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胡望明,副省长王一新参加会谈。
楼阳生代表省委和省政府,对陈德荣一行来晋推进交流合作表示欢迎,对中国宝武长期以来给予山西转型发展的关注支持表示感谢。楼阳生说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围绕“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发扬敢为人先、改革创新精神,奋力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指明的“金光大道”,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授予我们的“金字招牌”。聚焦“六新”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全方位转型,是山西践行领袖嘱托、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使命。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战略性重组,不断调整优化国资布局,推进“腾笼换鸟”,是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需要包括中国宝武在内的央企的大力支持。中国宝武是钢铁行业的引领者,加强与山西的战略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希望中国宝武充分发挥产业、资本、技术等方面优势,把山西作为战略布局的战略支点,积极参与山西转型发展,加强在国资国企改革和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等领域的合作,携手开创央地合作新篇章。山西将为中国宝武在晋投资兴业提供良好环境、给予全力支持。
陈德荣高度赞赏山西转型发展的思路举措和良好态势,感谢山西省对中国宝武在晋发展的帮助支持,介绍了企业改革发展情况--陈德荣表示
将进一步加强与山西的战略合作,加大在山西的产业布局和投资力度,共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助力山西蹚出转型发展新路。
2020年4月10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2019年11月3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情可参见公司2019年11月5日公告),该协议的相关合作意向的探讨、商讨及实施可能涉及本公司,该协议的签订与实施可能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2020年1月1日,印度尼西亚政府开始执行禁止所有红土镍矿的出口政策,该政策将影响国内镍铁行业的原料供应,对未来国内镍铁行业及相关公司具有一定影响。由于上述两事项对公司重组事项带来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正在组织相关各方积极研究、评估其影响。此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对双方的商务谈判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
本次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商务谈判等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及各相关方就交易方案及可能涉及的问题仍在反复沟通和审慎论证中,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对本次重组的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各项工作,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至少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署关于标的公司51%股权的正式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019年11月3日上午,宝武钢铁集团、太原钢铁集团、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济南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山东省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宝武钢铁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德荣,太原钢铁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高祥明出席签署仪式。
根据协议,宝武钢铁集团、太原钢铁集团、山东鑫海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三方在不锈钢原料及制造等领域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