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4),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4日-2019年7月15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
附件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
附件2:2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doc
附件3:《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4: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doc
2019年6月14日







